父亲节

夏志清取英文名的卓越高手

发布时间:2020-11-1 23:30:05   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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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志清

  《鸡窗集》书影

国人的中文名字,大概皆是由父辈或祖辈所取,我们自个儿根本就插不上手。因为你还未降生,名字早已率先诞生。比如说钱锺书的千金,虽出生在英国,爷爷早就为其命名为:健汝;可是,父亲根本不答应,非要行使其命名权,为他令爱取名为:瑗,——这当然是有其典故的。

夏志清诞生时,其父为儿子取名,亦煞费工夫:志清,乃其字,且以字行,原名为“澂元”,典出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:“澂清天下之志”也。

尽管夏志清在上海读书时就开始发表文章,用的笔名仅一个字:澂,仍是父辈命名的余韵呀。因为“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、小规模的创造”(张爱玲语),眼下还并非自己的创造。

夏志清亦并非拿到耶鲁大学英文系博士后——已精通英文、古英文且已熟悉拉丁文、德文、法文,还能读懂古冰岛语时,才为自个儿来取英文名字的。在读高中时,他早已痴情于英语文化之深奥,而为自己取的英文名是:Jupiter,即罗马主神“周比特”(或译为朱庇特),全名为JupiterDolichenus,可译为“周比特·多利刻努斯”。在罗马的传秘宗教中,他不仅是位主神,同时还被认为能掌管军事胜利和安全,通常被描绘为手持双刃斧与雷霆而立于牛背者。这当然是主宰宇宙之神。可是晚年的夏志清,总觉得这个英文名“幼稚可笑”。

然而他在上大学时,英文功课已好得惊人,取的英文名为:Jonathan,即约拿单,典出《旧约》,是以色列国王扫罗的长子,大卫的朋友,以色列军人。张爱玲在年12月22日给夏氏的信中说:“你的英文名字取得很好,像你。”当时张爱玲还没有看到《鸡窗集》,仅读到宋淇的序。愚以为张爱玲所表扬的英文名字,就是Jonathan,其本义源自希伯来语:“耶和华已赐予”(Jehovahhasgiven)。取名缘由亦并非宋淇所揣度的,是济安兄所取,却为:“进入大三,我才脱掉长衫,改穿西装,但并无意为自己选用一个英文名字。秋季上英国文学史这门课,卡佛(GeorgeCarver)教授专讲18世纪文豪斯威夫特(JonathanSwift),下课后我对心沧说,颇为其恋爱事迹所感动。心沧心灵一动,也就称我为Jonathan。”(《鸡窗集·跋》)因为沪江大学的几位同学,张心沧(Joseph)、丁念庄(Pandora)、陆文渊(Richard)、王楚良(Walter)、王玉书(Arthur)、吴新民,都有了洋名,本是为了洋教师的方便,也是当下风气使然。“在我的同学好友眼里,

我既早该有个英文名字,Jonathan一下子就传开了。”英文系的同班同学你为我取名,我亦为你,正是一种友情与风气。吴新民原称Smith,夏氏则为他取名为Newman,吴新民却非常喜欢它,而延用至今。

张爱玲在香港读大学时,对英文名字就特别感兴趣,居然收集了二三百个英国女子的芳名,觉得“恐怕全在这里了,纵有遗漏也不多”(《必也正名乎》)。在取名的学问里,她所看中的,恰恰是名实相副的特殊案例。因为“除了小说里的人,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”。而张爱玲所憧憬的,正是“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。”

诚然如此。夏氏一生之恋爱故事颇多波折而动人:起初常常夹杂着悲剧的因子,最终却又以幸福收尾。——起码唐德刚所说的笑话并没有“下一次”:当年夏志清与王洞在纽约最大最豪华的旅馆PlazaHotel举行婚礼。婚宴中,夏氏对这家气派不凡的名旅馆赞不绝口,兴奋之余转过身对唐德刚说:“下次结婚再到这地来。”谁的人生没有一些小插曲呢?夏氏的大学老师Coleman女士就曾说过:Jonathan,你心底这样善良,灵魂这样圣洁,能归依主,多么好呀!我读《鸡窗集》,特看重琦君所言:在《人的文学》里,夏氏骂过颜叔元,可是颜氏到美国后,夏氏一见之即握手言欢。夏氏仁爱、厚道的一面,真是可爱。

我读《劝学篇——专复颜元叔教授》,甚感那真是夏氏的代表作,特别是批判颜教授文章中英语姓氏的错误,德文、法文人名的发音之错,读来甚是过瘾。夏氏英、法、德语姓名知识之博杂又深邃,而于此道能连绵不断的对话,以求学问愈辩愈明者,似乎并不多。大概上一辈学人中,惟吾国世界级的语言大师赵元任、李方桂可与之扳扳手腕吧?

年,赵元任以国语罗马字为三女儿赵来思拼出来的英语名为:Lensey——汉语中这两个音节从没有对应的汉字。这的确是个奇葩。

年,他为二女儿赵新那取的英文名为:Nova。中文名“新那”寓有新中国(新支那)之意。“新”(Shin)在汉语里即“新”的意思,“那”(na)正是China元音的短音,而Shinna和Nova又是相近的同义词。

年,他为大女儿取的中文名是“如兰”,此名本源自英文Iris,即鸢尾花;因为如兰母亲杨步伟分娩后刚睁开眼睛醒来时,就看见床头一大瓶这种蝴蝶花。

此花很像兰花,而杨步伟的小名就叫“兰仙”。当然,Iris也就是赵如兰的英文名。

到底是语言大师,中文名与英文名又如此相辅相成,“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”,他者的命名水平,恐还不能及之吧?

然而,夏氏英文名知识之博杂,功底之深厚,在其大作中乃随处可见。为张爱玲称作“最好的文艺侦探故事”的《罗素与艾略特夫妇》,其三、四节中,夏氏英语姓名的精准考证,把“心胸里燃着欲火”的罗素,归纳为“天才”与“色狼”。大概惟有破译了英语姓名的密码,才能慢慢拨开历史的层层迷雾,夏氏这一次又大获全胜。

在夏志清编注的《张爱玲给我的信件》中,我的确读出了20世纪吾国学人中记忆力之超群者:若仅考察夏志清先后的学人,而不考虑上一辈学人胡适、赵元任,钱锺书自然是夏氏最心仪者;而紧追其后的应该还有姚莘农、张爱玲。夏氏记忆力超群,在中西人名深广的范畴里,对数不清的人名,记忆之精准,乃心细如发。另外,无论是从英文名回译其中文名,还是为中国作家命名英文名(绍介给西方),其功力深厚,命名之地道而典雅,命名群体之庞大,只要多翻翻《中国现代小说史》的“参考书目”,就会惊叹与深深地佩服。夏氏十数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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